國立屏東大學節約能源推動小組實施要點
國立屏東大學節約能源推動小組實施要點
103年12月11日本校第4次行政會議審議通過
105年7月14日本校第20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一、本校為推動節約能源政策,以期達到省電、省油、省水與省紙之目標,依據行政院訂頒「加強政府機關及學校節約能源措施」、「政府機關及學校四省專案計畫」暨經濟部能源管理法「能源用戶節約能源查核制度申報」之規定,特訂定本校節約能源推動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本小組,由行政副校長擔任召集人,辦理召開會議有關事宜,另置能源管理人員由營繕組相關業務承辦人員擔任,並由主任秘書、教務長、學生事務長、總務長、圖書館館長、計算機與網路中心主任、體育室主任、主計室主任、總務處營繕組組長、事務組組長、文書組組長、保管組組長、環安組組長為本小組成員。
三、本小組主要任務如下:
(一)訂定本校節約能源目標與措施,並編列預算執行。
(二)協調各執行單位節約能源措施之順利進行。
(三)節約能源執行成效考評與建議事項。
四、節約能源執行單位負責人員為各行政及學術單位一級主管,負責執行由本小組制定之節約能源目標、措施等相關事項;各單位、各場管應指派一人擔任執行工作。
五、本小組每學期召開會議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六、本小組推動業務所需之經費,由本校相關經費支應。
七、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本規章負責單位:總務處營繕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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