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約能源暨能源查核執行措施
國立屏東大學節約能源暨能源查核執行措施
本校103年12月30日103學年第1學期第1次節約能源推動小組會議通過
壹、依據:為執行政府節約能源政策,以期達成節能目標,依據行政院訂頒「加強政府機關及學校節約能源措施」與「政府機關及學校四省專案計畫」暨經濟部能源管理法「能源用戶節約能源查核制度申報」之規定,特訂定本校「節約能源暨能源查核執行措施」。
貳、目標:近程目標於104年努力完成「政府機關及學校四省專案計畫」各項節能目標(每年用電量以較前一年減少1%為原則。每年用油量以較前一年減少1%為原則。每年用水量以較前一年減少2%為原則。節約用紙應擴大實施公文電子化處理及逐年減少採購公文用紙及影印用紙之數量,至104 年達40%為目標)及配合行政院「電子公文節能減紙續階方案」執行措施103至105年度公文線上簽核比率45%、公文電子交換比率70%、電子化會議比率30%目標。中程目標配合經濟部自104年起至108年推行「能源用戶節電目標及執行計畫」規定之節電每年1%目標。
參、負責執行單位
一、業管單位:
總務處營繕組負責規劃訂定全校年度節電措施與目標,事務組負責規劃訂定全校年度節油、節水措施與目標,文書組負責規劃訂定全校年度電子公文節能與減紙措施與目標,送本校「節約能源推動小組」審查陳請校長公告實施。本校能源管理人各年度向行政院經濟部能源局網站之「政府機關及學校節約能源網站」及「非生產性質行業能源查核網路申報系統」申報節能執行成效如期完成核備。
二、管考單位:
秘書室負責督導、考評各執行單位節能措施之績效。
三、執行單位:
以教學及行政(辦公室)、場管(人)為基本單位(如附表一)推派節能執行人一員,對該區域負責執行節能項目,並向總務處營繕組提報每月檢查表(如附表二)。
肆、一般執行項目:
適用於全體單位、教職員工及學生:
一、教職員工及學生遵照本措施,共同達成年度節能目標,由各系所每學年藉開班、週會宣導。
二、各單位逐年編列經費汰換所屬老舊耗能設備提高使用效率。
三、冷氣機新增採購列入管制設備項目,防止用電持續成長,需求單位須填「冷氣安裝審查申請表」送營繕組審查後,併同動支申請單陳核後送採購單位辦理採購。
四、在無法以前三款達成年度節能目標時,裝設刷卡計費電錶對教室、實驗室、畫室、琴房、研究室之冷氣用電收費,及適當限縮空調使用時間,強制達成年度節能目標。
五、使用空調設施,務請遵照本校空調冷氣設備開放使用要點,室溫未達28℃不開冷氣,冷氣機運轉設定26℃溫度,(大型會議場所除外)。
六、非密閉場所於冬季12月至隔年2月期間不開冷氣機,以節約用電。
七、教室、辦公室每日中午(12:30至13:30)實施關燈、關電腦、影印機1小時。
八、各單位辦公室負責巡視附近廁所、樓梯照明並隨手關燈。
九、班級下課由任課老師提醒學生關閉電燈、冷氣機及投影機。
十、高層樓之廁所、走廊白天不開燈。
十一、辦公室下班前檢查照明燈具、空調冷氣、電腦、飲水機、走廊照明等電器設備關閉電源。
十二、借用場館單位應控制出席人數,禁止人太少借用大型場館,活動結束前30分關閉箱型式空調壓縮機只維持送風。
伍、單位執行項目及範圍:
一、一般行政辦公室:
(一)負責一般執行項目節能措施。
(二)調整辦公桌日光燈迴路,不用的燈具隨手關燈。
(三)定時巡查附近廁所、茶水間及走廊燈是否隨手關燈。
(四)除業務需求簽請核准外辦公室不得使用非公務用電器(開飲機、冰箱、電視機、電鍋、炊煮器具等電器設備)。
(五)影印用紙採雙面列印,單面廢紙回收再利用,會議資料不個別印出,多採用電子化會議。
(六)公文簽辦提高電子公文線上簽核比率。
(七)除特殊需要避免派車至高鐵站接送來賓,請以就近屏東站接送,避免公務用油成長。
二、教學單位:
(一)負責一般執行項目節能措施。
(二)定時巡查所屬教室區用電是否符合規定,下課班級是否關電。
(三)負責每學期開學第一週宣導本節能措施。
三、場管人員:
(一)負責一般執行項目、場館所屬教室區域及專業教室等節能措施。
(二)巡查負責區域之設備用電是否有浪費情形。
(三)巡查廁所、走廊燈是否隨手關燈,並製作張貼隨手關燈標語。
(四)下班前確實檢查電器之電源是否關閉。
四、戶外運動場:(體育室派員管理)
(一)運動場夜間燈光啟閉時間:
民生及林森校區:
夏天:晚間19:00至21:00。
冬天:晚間18:00至21:00。
屏商校區:籃、排、網球場
夏天:晚間19:00至21:00。
冬天:晚間18:00至21:00。
假日不開啟,管理人巡查當無人使用時提前關燈。
(二)屏商及林森校區400公尺跑道照明,非學校指定訓練及申請借用不開放夜間照明。
(三)司令臺日光燈以定時器設定每日開燈時間:(方便民眾運動照明)
春、夏天:晚間19:00至21:00。
秋、冬天:晚間18:00至21:00。
(四)以上各照明燈具總開關應由體育室派專人負責管理,非申請借用不得開啟,並得依季節日照長短作啟閉時間微調。
五、研究室:
研究室勿設置開飲機、冰箱、電視機、電鍋、炊煮器具等電器設備,以維用電安全。
六、圖書館:
(一)加強巡視照明、空調設備使用情形並適時依照讀者人數調整。
(二)日曬面窗戶適時使用簾幕以遮蔽陽光直射,減少空調負荷。
七、公共區域:
(一)路燈照明啟閉時間夏天18:45至23:30,冬天17:30至23:30。
(二)庭園矮、高燈夏天18:45至23:30,冬天17:30至23:30。
(三)戶外汽車停車場夏天18:45至22:30,冬天17:30至22:30。機車停車棚夏天18:45至24:00,冬天17:30至24:00。
(四)草坪澆灌用水儘量利用地下水,避免使用自來水,請事務組控管年度用水節約目標。
(五)大型活動盡量避免集中特定時間,避免用電超契約容量受罰,當用電需量超約10%時,預先設定自動空調卸載暫停壓縮機運轉,降低用電負載尖峰。
陸、檢核報表
各單位以辦公室為單位指派一位執行人員或場管人員,負責每月填報「節約能源項目檢查表」,於每月最後一個上班日(遇假日順延1日)下班前以E-MAIL方式傳送總務處營繕組,於彙整後陳請校長核示。
本規章負責單位::總務處營繕組